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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购销合同风险怎么预防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误区

添加时间:2022年5月15日 来源: 北京合同律师   http://www.wbsxsbhls.com/

 张宾峰律师,北京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企业购销合同风险怎么预防

  企业购销合同风险怎么预防预防企业购销合同的风险可以大致从六个方面把握,具体包括资信调查、权利质疑、员工培训、立据为证、严格内容审查和合同管理,下面由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企业购销合同风险的预防知识。


  1、资信调查


  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查对方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履约能力。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订立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近期的经营业绩、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或委托律师作尽职调查。


  2、权利质疑


  签订合同前做到"权利质疑",即要求对方提供营业执照,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的,要求对方出具授权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等,杜绝凭关系或熟人的介绍草率签订合同的情况。


  3、员工培训


  注意提高具体业务人员的素质。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许多漏洞的出现是由于经办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对相关法律法规不了解所致,因此应注意提高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及素质,熟悉本行业的业务情况切实反映和保护自己的利益。


  4、立据为证


  合同订立应采取书面形式并使用比较标准的合同范本或采用自己一方提供的范本。因为非书面形式在发生纠纷时不好确定,也为免被人利用进行欺诈,订立合同应尽量采用书面形式。同时订立合同时应尽量参照合同范本,并结合具体情况订立。内容应尽量详尽、明确。如与外地企业签订的合同,使用传真方式签订后,应尽量用特快专递形式取得合同的原件。


  5、严格审查


  签订合同时严格审查合同条款。应严格审查合同内容,使权利、义务对等、条款规范、约定明确,以利履行。合同主要条款不能含糊不清或易产生歧义,以防止对方利用条款设置骗局,留下隐患。这项工作,应由法律顾问把关。


  6、合同管理


  建立健全必要的合同管理制度。根据具体情况,从合同签订到履行完毕,企业应制订一套切实可行的、完善而严密的合同管理制度。


  设置必要的买卖合同管理机构,有专职的合同管理员。


  制订科学完善的买卖合同管理制度。


  还包括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的管理,合同专用章的管理等。


  聘请法律顾问,降低经营风险。







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法律误区

  在签订保密协议尤其是竞业限制协议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往往容易陷入法律的误区:不签竞业限制协议可以限制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只约定期限而不约定保密费或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就无义务支付保密费或者补偿金;用人单位可以提前支付或者一次性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和竞业限制补偿金和违约金可以随意约定这四个方面。下面就由在本文详细介绍。


  不签竞业限制协议可以限制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


  不少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离职的时候才要求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劳动者不愿意签的时候,单位往往以此为由不给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这样做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


  1、竞业限制义务是约定义务,在劳动者不愿意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时候,用人单位是无权强迫其签订的,毕竟保守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是可以通过其他方法进行的;


  2、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未办理离职手续,导致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用人单位有可能要为此承担支付双倍工资、支付社保等费用的。


  因此,即使劳动者不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用人单位也应该及时为其办理离职手续,而不应以此为借口拖延办理离职手续。


  只约定期限而不约定保密费或者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就无义务支付保密费或者补偿金。


  有些用人单位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义务一并规定在一个协议中,只规定了相应的期限而没有规定保密费或者是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对劳动者形成威慑力,又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但是这样做的法律风险大。根据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在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时候,用人单位就有可能承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因此,用人单位应该理性选择那些真正需要进行竞业限制的劳动者,签订合法的竞业限制协议,按时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避免不必要的法律。


  用人单位可以提前支付或者一次性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


  不少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职时就提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或者是一次性支付补偿金,这种做法是否合法有效,无论是从法律理论上还是从我国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也不统一,因此用人单位应该尽可能地按照法律的规定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竞业限制补偿金和违约金可以随意约定。


  由于用人单位的优势地位,用人单位往往与劳动者约定的很低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和很高的违约金,该约定看起来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但是,该约定很有可能违背了公平合理的法律原则。


  一般而言,确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应该结合劳动者居住地的生活水平、物价水平、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最低工资水平、教育、医疗、住房成本、劳动者原收入等因素综合确定,总的标准应当是不能大幅度不合理降低劳动者原有生活水平;而违约金的确定,也应该根据劳动者所获得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多少,以及劳动者有可能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等因素综合考虑。总而言之,用人单位在约定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及违约金的时候,应当作出尽可能公平合理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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