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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保险怎么退保?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添加时间:2023年5月6日 来源: 北京合同律师   http://www.wbsxsbhls.com/

  张宾峰律师,北京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宾峰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长期保险怎么退保?

  核心内容:长期保险是指保险期限超过1年的保险,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期限一般以1年为基准,凡超过1年的称为长期保险。下面由为您介绍长期保险退保的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一、长期保险指保险期限超过1年以上的保险。除保险合同另有特别约定或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情况外,在任何时候都享有终止合同的权利。终止合同分两种情况:


  1、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可书面要求撤销合同,承保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2、超过十日后,保户未交足两年保险费而终止合同的,保险公司在扣除一定比例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保户交足保险费两年以上而终止合同的,承保公司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由于现金价值是保险公司从保户累计的保费中扣除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以及分摊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因此不同保单的现金价值均不相同,详细标准见现金价值表。


  二、另外,退保由投保人亲自到公司办理,须提供的材料有:


  1、保险单原件;


  2、最近一次交费收据;


  3、解除保险合同申请书或保险单变更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5、承保公司要求的其他单据。


  若委托其他人办理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授权书和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明。需要说明的是,中途退保一般会给保户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核心内容:保险合同包括哪些基本内容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关于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包括保险标的、保险和免除、保险期间和保险开始时间等。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一、保险合同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名称和住所。


  这是关于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基本情况的条款,其名称和住所必须在保险合同中详加记载,以便保险合同订立后,能有效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因为在保险合同订立后,凡有对保险费的请求支付、风险增加的告知、风险发生原因的调查、保险金的给付等,都会涉及到当事人和关系人的姓名及住所事项,同时也涉及到发生争议时的诉讼管辖和涉外争议的法律适用等问题。但在一些保险利益可随保险标的转让而转移于受让人的运输货物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在填写其姓名的同时,可标明;或其指定人;字样,该保险单可由投保人背书转让。此外,货物运输保险合同的保险单还可以采取无记名式,随保险货物的转移而转移给第三人。


  在保险合同中应载明名称、住所的一般是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而言。保险人的名称、住所已在保险单上印就。


  二、保险标的。


  明确了保险标的,有利于判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所以,保险合同必须载明保险标的。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是指物、、信用;人身保险合同中的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


  三、保险和免除。


  保险是指在保险合同中载明的对于保险标的在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承担的经济赔偿和给付保险金的。一般都在保险条款中予以列举。保险明确的是,哪些风险的实际发生造成了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保险人应承担赔偿或给付。保险通常包括基本和特约。


  免除是对保险人承担的限制,即指保险人不负赔偿和给付的范围。免除明确的是哪些风险事故的发生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与保险人的赔付无关,主要包括法定和约定的免除条件。


  一般分为四种类型:不承保的风险,如现行企业财产基本险中,保险人对地震引起的保险财产损失不承担赔偿。不承担赔偿的损失,即损失免除。如正常维修、保养引起的费用及间接损失,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不承保的标的,包括绝对不保的标的,如土地、矿藏等和可特约承保的标的,如金银、珠宝等。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免除。


  四、保险期间和保险开始时间。


  保险期间是指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即保险人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险保障的起讫时间。般可以按自然日期计算,也可按一个运行期、一个工程期或一个生长期计算。保险期间是计算保险费的依据,也是保险人履行保险的基本依据之一。


  保险开始时间是指保险人开始承担保险的起点时间,通常以某年、某月、某日、某时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即保险开始的时间由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在保险实务中,保险的开始时间可能与保险期间一致,也可能不一致。如寿险合同中大多规定有观察期,保险人承担保险的时间自观察期结束后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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