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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宾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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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有哪些以及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解除催告期限

添加时间:2023年4月21日 来源: 北京合同律师   http://www.wbsxsbhls.com/

  张宾峰律师,北京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具有丰富的法律务实经验,深厚的法律功底,从事律师工作始终秉承“正直、诚信、敬业”的执业理念,处理接受委托的每一个案件,勤于钻研法律、善于总结经验。秉承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宗旨,办案严谨认真、庭审经验丰富、对客户交付的法律事务,势必亲力亲为,勤勉尽责,深得当事人高度认可。

  

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有哪些以及合同履行期限

  一、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有哪些

  合同履行的基本规则有:

  1.全面履行原则,即要求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包括了适当履行原则和协作履行原则;

  3.节约资源原则,即要求当事人在履行合同时,应当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二、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期限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

  1.当事人应该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限。

  2.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

  3.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要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1.按约履行合同义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企业和客户之间订立的合同如果不存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等情形即为受法律保护的有效合同双方有义务严格遵循约定全面履行合同。

  2.积极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纠纷解决方法。遇到货物市场价格发生剧烈波动时不要轻易选择主动违约、解除合同、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而应与客户平等协商、寻找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更加有利于减少损失。

  4.购进货物是企业经营的日常业务要及时验收货物,如果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一定要在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尽快以书面方式向对方明确提出异议。

  5.在磋商、履行合同过程中经常不可避免地接触到交易伙伴的商业信息甚至是商业秘密。

  6.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或者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的可及时通知对方中止履行合同等待对方提供适当担保。

合同解除催告期限

  一、合同解除催告期限

  关于解除合同催告合理期限,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外,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此,在无法律规定又无约定的情况下,应由债权人给债务人确定一个合理的宽限期。确定合理期限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和公平正义原则。若对确定的合理期限发生疑问时,应权衡履行行为的难度、复杂性及客观情况来确定合理期限的度。若确定的合理期限不合理,则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

  二、民法典的准合同是什么意思

  准合同是带有先决条件的合同。该先决条件是指决定合同要件成立的条件。如:许可证落实问题、外汇筹集、待律师审查或者待最终正式文本的打印、正式签字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综上所述可知,根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的,是三个月,其他合同并没有明确规定合同解除催告的合理期限。以上就是由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合同解除催告期限的法律知识。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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