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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宾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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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盟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何时约定合同定金

添加时间:2024年1月15日 来源: 北京合同律师   http://www.wbsxsbhls.com/

  张宾峰,北京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加盟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定金在很多合同中都是可以看见的,定金主要是为了保障一方合同当时积极履行签订合同义务,那定金可以退吗加盟合同定金可以退吗怎么追究加盟合同违约 加盟合同转让协议要注意什么 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加盟合同定金可以退吗


  能否退加盟合同定金主要是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具体有以下情形:


  1、如果合同注明如果不想加盟可以退还定金,那么定金是可以退还的。


  2、如果合同未注明,因自身违约不想加盟,根据定金罚则,定金是不可以退还的。


  3、如果可以证明对方以欺诈或隐瞒重大事实来让你加盟,可以申请合同无效,定金可以退回。


  二、怎么追究加盟合同违约


  合同一旦签订了,双方就不得违约,只是有些人没有注意履行好合同里面的内容,还是有违约的情况发生。当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时候,就能够去追究对方的违约。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


  因此,如果可以通过一定证据,认定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有限逃避债务,最为常见的有出资不实、抽逃出资、利用公司独立人格规避法律或逃避债务等等,就可以追究其个人的赔偿。


  三、 加盟合同转让协议要注意什么


  1、审核其资格,投资人在签订合同前,有权查阅特许方的企业名称、基本情况、经营业绩、所属被特许者的经营情况、已经实践证明的特许地点投资预算表、特许经营权费及各种费用的收取方法、提供各种物品及供应货物的条件和限制等。以上信息应当在签合同至少十天前提供给投资人;


  2、仔细阅读条款,投资人在签订加盟企业预先准备好的合同时,应特别注意,预先准备好的合同并非法定的格式合同,投资人一定要仔细审阅合同内容,有不同意的条款,一定要与加盟企业谈判,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以便将来双方产生纠纷时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明确合同所提供的技术支持,为了确保投资人的利益,合同中必须包括加盟企业所提供的经营技术、获得的培训等方面的条款。合同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加盟企业所赋予投资人的权利;获得的经营技术、商业秘密及经营手册;提供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指导开店准备;提供长期的经营指导、培训和合同规定的物品供应;


  4、清楚被许可的内容和范围,特许经营下的门店,属于与总部无资产关系的门店;


  5、必要时请第三方进入,这里所谓的第三方就是法律机构或咨询机构。当投资者害怕掉入陷阱或害怕不能全部正确理解合同时可以委托律师或代理此项业务的咨询机构介入,这样可以有效规避风险。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加盟合同定金可以退吗;的相关知识,能否退加盟合同定金主要是看合同是如何约定的,合同约定能退还定金就能退还。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网,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何时约定合同定金

  核心内容:何时约定合同定金由当事人的自行约定的。在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担保、加工承揽合同的定金担保、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定金担保进行论述,其他未作规定的合同,不宜适用定金担保。在下面为您一一介绍。


  什么时候可以约定合同定金


  定金的适用范围,即定金适用于哪些种类的合同。当然这种对债的履行的担保,是否采用,是由当事人的自行约定的。《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第3款规定;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该条款中的;法律规定的范围;就是定金的适用范围。《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六章对定金作了专门的规定。该法对担保的适用范围在第二条作了规定:;在借贷、买卖、货物运输、加工承揽等经济活动中,债权人重要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该法对保证、抵押、质押、留置的适用范围都作了详细的规定,但对定金的运用范围却没有作具体的规定。那么,定金的适用范围应参照《担保法》第二条的系统的规定,加以逐类分析。


  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担保


  买卖合同通常也叫购销合同、货物贸易合同,系一种商品买卖的协议。卖方将商品销自给英方,而买方接受商品并支付价金,履行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即完成商品交换过程。依买卖的标的物分为工矿产品购销和农副产品购销。目前,国内商品交易依然受国务院颁布的《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和《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两个行政法规规范。这两个法规于1984年公布,尚有较大计划经济成分,除农副产品预购合同规定可以支付定金以外没有对此类合同的担保作出规定。


  《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十七条第六款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应加倍偿还履行部分的预定金。;第十八条第六款规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的,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法》对此未作规定,但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一方可向对方给付定金的规定;以及《担保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可约定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的规定,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等经济合同当事人自行约定给付定金的,应当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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