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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义务代为履行第三人符合条件不履行怎么处理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法律规定

添加时间:2024年1月30日 来源: 北京合同律师   http://www.wbsxsbhls.com/

  张宾峰,北京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约定义务代为履行第三人符合条件不履行怎么处理

在债务纠纷中,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债务的时候,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进行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约定成立后第三人应该按约定履行,那么约定义务代为履行第三人符合条件不履行怎么处理下面由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约定义务代为履行第三人符合条件不履行怎么处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六十五条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

二、代为履行中第三人的义务与

《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根据上述规定,合同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由第三人代为履行。但是,这并不等于为第三人设定义务,有其独特的效力和后果。

第一,第三人并非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并非一定履行合同义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由第三人代为履行,即使未得到第三人的明确允诺,该约定在当事人之间仍然有效。同时,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具有拘束力,换言之,第三人与合同债权人之间不发生任何法律关系,债权人不得基于其与债务人的合同关系向第三人主张任何权利。

第二,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不能请求第三人承担违约。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只能基于合同约定向债务人请求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

实务中,第三人履行和债务转移在形式上有相同之处,在有些情况下,一旦发生纠纷,第三人可能会因约定不明而选择有利于自己的规定逃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企业法律顾问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根据合同目的和交易习惯,按不同情况予以认定承担的主体。

债务转移分为两种:一是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而承担全部债务,使原债务人脱离债务关系,此时由债权人只能向第三人请求承担;二是指原债务人并不脱离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了债务关系,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此时,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成立连带关系,他们共为连带债务人。

因此,在第三人代为履行时,债权人起诉第三人的,如果第三人以第三人履行债务为由抗辩,债权人能证明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已经转化为债务转移的情形,则第三人成为合同的当事人而不再仅仅是履行人,需向债权人承担合同义务。例如当债权人、债务人以及第三人共同达成协议,明确约定债务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时,应当推定三方当事人具有债务转移的意思,第三人应承担直接的清偿。

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进行法律咨询。

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法律规定

债务转移就是将债务转给其他人或者组织的行为,债务转移多出现在公司中,公司通过并购或者引入投资者等方式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公司债务转移的时候要得到债权人的同意,那么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债务法律规定是怎样的下面由为读者进行解答。

一、什么是债务转移

所谓债务转移是指合同义务的转移由第三人代为履行,第三人取得债务人的法律地位,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提出权利请求,第三人应对自己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法律。我国合同法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了债务转移的特征,即:

1、合同主体已经变更,第三人成为了合同的当事人;

2、债务人转让义务时必须经过债权人同意;

3、在第三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请求承担,而不能向原债务人请求承担民事。

二、什么是第三人代为履行

第三人代为履行,又称履行负担,是指第三人表示或者第三人与债务人协议,由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义务,第三人并未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债权人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也应对第三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的法律特征,即:

1、第三人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义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义务的协议;

2、第三人是合同的履行主体,不是合同的当事人;

3、第三人不履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由债务人承担。

三、债务转移与第三人代为履行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1、订立协议的主体不同。债务转移是债务人或债权人与第三人订立协议,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第三人代为履行是债务人与债权人订立协议,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2、对履行人要求不同。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已经成为合同关系当事人,如果其未能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债权人可直接请求第三人代为履行义务和承担违约;如果第三人已完全代替债务人,那么债权人便不能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而在第三人代替履行时,当第三人不履行或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对第三人的履行不适当的行为,仍由债务人承担债不履行的民事。对于债权人来说,不能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债务,只能要求债务人承担第三人不履行的违约。

3、法律关系不同。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已经成为合同的当事人,如果是债务的全部转让则第三人将完全代替债务人的地位,债务人将退出该合同关系,原合同关系将消灭。若使部分转让,第三人也将加入合同关系成为债务人。但是在第三人代替债务人履行的情况下,第三人只是履行主体而不是合同的债务人,对于债权人只能将第三人作为债务履行的辅助人而不能将其作为合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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