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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宾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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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多少

添加时间:2024年2月14日 来源: 北京合同律师   http://www.wbsxsbhls.com/

  张宾峰,北京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宾峰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什么叫违约责任

什么叫违-约

违-约,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违-约是合同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违-约也不同于侵权,其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事先约定;;其属于一种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条文对违-约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违-约特征

民事

法律有民事、行政、刑事等类型,民事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因实施民事违法行为或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依据民法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民法总则专设“民事”一章,规定了违-约和侵权两种民事。违-约作为一种民事,在目的、构成要件、形式等方面均有别于其他法律。

相对性

合同关系的相对性决定了违-约的相对性,即违-约是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不承担违-约。具体而言:违-约是合同当事人的,不是合同当事人的辅助人的;合同当事人对于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的违-约承担。

履行合同不完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

首先,违-约是违反有效合同的。合同有效是承担违-约的前提。这一特征使违-约与合同法上的其他民事区别开来。

其次,违-约以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为条件。能够产生违-约的违-约行为有两种情形:一是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即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给付;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即其履行存在瑕疵。

违-约具有补偿性和一定的任意性

其一,违-约以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受损失为主要目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形式,故具有补偿性质。

其二,违-约可以由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约定,具有一定的任意性。

违-约是财产,不是人身

违-约可以约定,也可以直接适用法律的规定。

选择性

违-约相对人可以选择违-约人承担违-约的方式,比如说违-约人违反约定没有完成合同义务,相对人可以在损害赔偿和违-约金中选择一项要求违-约人承担。不过这种选择是一种形成权,因此违-约相对人一旦选择就不能改变,不然将会对违-约人造成很多负担,不利于法律关系的稳定。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违-约主要是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需要承担的一种民事,违-约是需要支付对方违-约金的,这个违-约金一般不能超过合同所实际损失的30%,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多少

一、购房合同违约金最高赔多少

违约金最高能够赔多少是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的,不同的情景下,所赔金额是有所区别的。具体如下所述:

《合同法》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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