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同律师

联系电话:18601255711
律师信息
张宾峰-北京合同律师照片展示

张宾峰律师

  • 律所: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8601255711

  •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2/3/5/23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长期保险怎么退保?“返还型健康险”究竟是什么?

添加时间:2024年2月29日 来源: 北京合同律师   http://www.wbsxsbhls.com/

  张宾峰,北京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张宾峰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长期保险怎么退保?

  核心内容:长期保险是指保险期限超过1年的保险,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的保险合同期限一般以1年为基准,凡超过1年的称为长期保险。下面由为您介绍长期保险退保的相关知识,感谢您的关注。




  一、长期保险指保险期限超过1年以上的保险。除保险合同另有特别约定或已发生保险金给付的情况外,在任何时候都享有终止合同的权利。终止合同分两种情况:


  1、自投保人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可书面要求撤销合同,承保公司将无息退还投保人所交保险费。


  2、超过十日后,保户未交足两年保险费而终止合同的,保险公司在扣除一定比例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保户交足保险费两年以上而终止合同的,承保公司退还保险单所具有的现金价值,由于现金价值是保险公司从保户累计的保费中扣除被保险人的死亡成本以及分摊保险公司所发生的费用,因此不同保单的现金价值均不相同,详细标准见现金价值表。


  二、另外,退保由投保人亲自到公司办理,须提供的材料有:


  1、保险单原件;


  2、最近一次交费收据;


  3、解除保险合同申请书或保险单变更申请书;


  4、投保人身份证明;


  5、承保公司要求的其他单据。


  若委托其他人办理时,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委托授权书和委托办理人的身份证明。需要说明的是,中途退保一般会给保户带来经济上的损失。





“返还型健康险”究竟是什么?

  ;返还型健康险;是什么类型的保险;返还型健康险;实际上是具有一定储蓄功能,包含生存或身故给付保险金的商业健康保险。;返还型健康险;存在概念混淆。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返还型健康险;存在概念混淆


  按照保险产品设计类型分,人身保险产品可分为:普通型、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从分类看,没有;返还型;产品设计类型,因此;返还型健康险;这种表述并不准确。当前,一些媒体借用;返还型健康险;表述混淆健康保险的特点和作用,并以此为产品;停售;造势,实为虚假宣传,借机促进产品销售。


  我们注意到,相关媒体报道中描述的;返还型健康险;实际上是具有一定储蓄功能,包含生存或身故给付保险金的商业健康保险。当前,我国商业健康保险按可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保险。这四类健康保险分别以约定的疾病、医疗行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其中,疾病保险可以包含死亡身故,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可以包含生存给付。


  另外,从国际经验看,国际主要保险市场的健康保险产品与我国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近。其中,香港的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被保险人若身故保险公司将给付身故保险金;美国的护理保险除了具有达到特定护理状态的生存给付外,被保险人身故保险公司也将给付身故保险金等。


  二、严禁产品;炒停;行为


  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人身保险公司需在2017年4月1日前对本公司保险产品进行主动自查和整改,对不符合监管规定和监管要求的保险产品主动停售。保险公司不得借用自查整改时机,虚假宣传,采取产品;炒停;等营销策略违规开展保险业务,违背保险最大诚实信用原则。中国保监会一旦发现保险公司存在产品;炒停;等违规行为,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保险公司和有关人员。


  同时,中国保监会提示广大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根据自身需求理性选择购买,不要轻信网络传言,相关政策信息请以中国保监会官方渠道发布为准。





联系电话:18601255711

Copyright 2018-2024

北京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