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合同律师

联系电话:18601255711
律师信息
张宾峰-北京合同律师照片展示

张宾峰律师

  • 律所: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 电话:

    18601255711

  • 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9号泓晟国际中心2/3/5/23层

您的位置: 首页> 文章详情

仲裁协议的作用

添加时间:2017年3月16日 来源: 北京合同律师   http://www.wbsxsbhls.com/
仲裁协议的作用
仲裁协议表明双方当事人愿意将他们的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任何一方都不得向法院起诉。仲裁协议也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依据,任何仲裁机构都无权受理无书面仲裁协议的案件。仲裁协议还排除了法院对有关案件的管辖权,各国法律一般都规定法院不受理双方订有仲裁协议的争议案件,包括不受理当事人对仲裁裁决的上诉。

联系电话:18601255711

Copyright 2018-2024

北京合同律师

版权所有| 国家信息产业备案 网站支持:中国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