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居间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11日 来源: 北京合同律师 http://www.wbsxsbhl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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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居间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⑴当事人主体:居间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住所。
⑵居间合同的标的:主要指委托人和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委托的居间事项
⑶期限:是指居间合同履行期限,即生效及终止日期。
⑷居间事项的种类;是指为了某项财务或利益的类别及范围。
⑸酬金的给付:居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酬金的数额、给付方式、时间、地点等。
⑹费用的负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属于哪一类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
⑺违约责任:居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以便守约方、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处理违约责任时有所遵循。
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在合同中约定,当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时,是选择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诉讼。
⑼其它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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