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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居间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添加时间:2017年12月11日 来源: 北京合同律师   http://www.wbsxsbhls.com/
居间,合同,违约,仲裁,酬金,给付
  订立居间合同应具备哪些主要条款?
  ⑴当事人主体:居间合同应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详细名称或姓名、住所。
  ⑵居间合同的标的:主要指委托人和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委托的居间事项
  ⑶期限:是指居间合同履行期限,即生效及终止日期。
  ⑷居间事项的种类;是指为了某项财务或利益的类别及范围。
  ⑸酬金的给付:居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酬金的数额、给付方式、时间、地点等。
  ⑹费用的负担: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属于哪一类费用应由哪一方承担。
  ⑺违约责任:居间合同中应明确规定违约方应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以便守约方、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处理违约责任时有所遵循。
  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是指在合同中约定,当发生合同纠纷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时,是选择到仲裁机构仲裁,还是到法院诉讼。
  ⑼其它约定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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